【審計報告】598塊違規招牌逾年未清拆 審計署促屋宇署改善
社會
發布時間: 2018/11/28 14:15
最後更新: 2018/11/28 14:38
審計報告指,屋宇署在招牌監管、進行大規模招牌行動及跟進違規招牌清拆等情況,建議採取改善措施。其中屋宇署向違規招牌發出拆除通知或清拆令後,長時間未獲遵從;當中清拆令訂明在60天後,屋宇署需查核是否已拆除或改動違規招牌,但審計署發現598份清拆令在發出逾1年後,仍未處理完成,遠超訂明時限。
報告稱,任何獲發拆除通知或清拆令的招牌,屋宇署人員會在拆除通知訂明的14日後,或清拆令訂明的60天屆滿後進行視察,以查核違規招牌有否拆除或改動,如無遵從、屋宇署可採取檢控。
不過截至今年4月,有425份涉及招牌的拆除通知未獲遵從。審計署的分析顯示,逾半數、有247份在發出超過6個月後仍未獲遵從,時間由超過6至22個月不等,遠超拆除通知訂明限。另外清拆令的情況更惡劣,截至今年4月,有1414份涉及招牌的清拆令仍未處理完成,當中逾4成、598份在發出超過1年後,仍未完成處理,時間由超過1年至12年不等,遠超過清拆令所訂明的時限。
審計報告建議屋宇署加強行動,確保涉及相關招牌的拆除通知和清拆令盡快獲遵從,適時採取跟進行動,對涉及違例招牌而未獲遵從的清拆令採取檢控行動。屋宇署署長同意審計署的建議。